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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
2008/06/25 09:31【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】
不過,公告版本調整了住宅用電計價標準。台電主管指出,主要是應學者專家要求,針對電價各級距漲幅稍做修正,縮小五○○度至三三一度,以及三三○度至一一一度兩級的漲幅,同時,相對拉大五○一度至七○○度以及七○一度以上兩階段的漲幅。
也就是說,多數家庭用電都在五○○度以下,為減輕民眾負擔,台電將五○○度以下每度電價調小,但對五○○度以上每度電價調高,即用電大戶,要多繳電費。
修正後,七月一日、首波調整,月用電量在三三○度以下用戶,每月電費增加約三十元,較原方案的增三十七元略低。
若以去年夏月家戶平均用電四四八度計算,核定版電費,僅較去年同期增加五十六元,與電價諮詢委員會討論版本、月增加七十一元相較,又減少了十五元。
即使十月一日完成第二波調幅,以去年全台家庭平均月用電量估算,每月電費增加支出也從原估計的八十八元,縮減為七十三元。
只是用電大戶負擔的成本將十分可觀,依昨日公告,首波調整後,用電量超過七○一度以上用戶,每度電費高達四.四七元,十月進一步調整,七○一度以上的夏月電價更將突破五元,高五.一元。以用電度數九○○度估算,明年夏月電費支出,將較未調整前,增加五五八元。
本篇圖文選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625/57/11y1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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