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08/11/20 04:35 江慧真、黃琮淵/台北報導

消費券發放細節多如牛毛,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下午再度召集財經部會開會,確認消費券由中央印製廠印製,面額形式為「五百元券六張、兩百元券三張」,總計九張票券。此外,關於可領取消費券的新生兒計算日,初步敲定截至十一月卅日深夜十二點止,此後出生人口不列入發放對象。


消費券部分,使用期限縮短至明年九月卅日,可使用範圍擴大到任何店家都可使用,只要有開發票的都可以,不限營利事業登記,像民間停車場、電話費等都可以;至於沒有開立發票的店家,雖然可收,但必須「再使用」,不能再換現金。


據悉,由於消費券使用對象出爐後,引起攤販反彈,政院對此意見高度重視。經濟部昨在會中主張,只要經政府認可的「自治組織」成立的攤販,或在傳統市場中有營業登記的攤商,應可考慮納入消費券使用對象。


邱正雄昨天下午召集財政部、央行、經建會、內政部代表開會,會中敲定消費券由中央印製廠印製。據悉,央行統計,中央印製廠會針對消費券的印製將「全體總動員」,絕對會快馬加鞭趕印完成,目前票券面額已定,為了趕在春節前一周、一月十八日或十九日,能發給民眾,央行預計在一月十日前印製完畢、開始交貨。央行計算總共將印製兩億多張,印製成本逾兩億元。


政府有史以來首張消費券,究竟長怎樣,今日將見真章!由於外界相當關注消費券議題,央行所轄的中央印製廠,從昨天下午開始,進行馬拉松會議,就承印細節進行研議,並將熬夜試版。最快在今早,消費券樣張就出爐。


官員透露,為了節省印刷成本及時間,消費券將採「九張一本」,內含五百元券六張、兩百元券三張,以利基層單位發放。而在防偽技術上,會採凹版印刷製程,摸起來會有凸起之觸感,以辨識簡單、不易仿冒為原則。


會中對於有「辦證」的攤販,行政院認為應該基於輔導而協助其辦理登記,儘量將大部分有固定營業場所的攤販納入適用。但官員也強調,「流動性的非法攤販則不在此列,確定不能使用消費券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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